海边的曼彻斯特
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加强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管理_我的网站

一 | 为全面落实“文明祭扫、绿色清明”工作部署,近日,市生态环境局建昌分局联合该县民政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综合执法局成立4个专项督导组,对全县28个乡镇开展禁烧工作全覆盖督导检查,严控露天焚烧冥币纸钱行为,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,守护蓝天净土。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开征集对《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》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(征求意见稿)的意见。 此次行动由建昌分局牵头,抽调4名业务骨干担任督导组长,采取 “分片包干+联合巡查”模式,对各乡镇重点区域、敏感地段进行拉网式排查。

二 | 行动中,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、公墓周边、城乡接合部等易发生焚烧行为的场所,重点查处违规销售、焚烧冥币纸钱等行为,同步开展文明祭祀宣传。征求意见稿在“防触电保护类别”中,增加了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不得设计、制造及使用车载形式。通过 “边巡查、边整改、边宣传” 的工作机制,形成 “发现问题、现场处置、教育引导”的闭环管理,确保禁烧管控无死角。

三 |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安全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何鹏林表示,增设对电动自行车车载形式充电器的技术管理要求,主要考虑到其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。

四 | 什么是车载形式充电器?据悉,车载形式充电器一般是指出厂时直接集成在电动自行车内部、不借助工具通常无法从车体上分离的充电器。这类充电器由于直接为电动自行车引入220V的交流电压,易造成漏电、触电等问题,在使用过程中不利于热量散发,存在较大风险隐患。 何鹏林介绍,与车载形式充电器相对应的是外置充电器,形态可与电动自行车本体分离。目前,电动自行车销售时附赠的充电器以及消费者自行购买的充电器,绝大多数为外置形式。外置充电器不在此次提出的“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不得设计、制造及使用车载形式”范围内。

五 | 值得一提的是,市面上常见的、为了防止丢失而被消费者临时存放在车体内部(如储物箱中)的外置充电器不会被视为车载形式充电器。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,标准的修改还包括增加了耐高温永久性标识等内容,旨在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的安全性、可追溯性,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。
Current article:http://6en3l3s.zhaoliebengkuaiwaigeqi.bond/list_0j4pvv/3vwsp5.html
Published on:13:00:27




